地方志影像編碼原則
- 本地方文獻編碼原則適用於地方志掃描之檔案編碼處理。
- 地方志影像掃描以每冊為單位。
- 影像檔案目錄分為三層:
書冊號(BRN)、登錄號、頁碼。
以頁碼為檔名,檔名中英文字母皆為小寫,副檔名為.tif。
例:臺北市志 第100 頁
(BRN:92018948,登錄號:1176158)
→ /92018948/1176158/00000100.tif
3.1 第一層:書冊號
(1) 長度不固定,皆為數字,請參考掃描清單與書籍之標示。
3.2 第二層:登錄號
(1) 長度不固定,皆為數字,請參考掃描清單與書籍之標示。
3.3 第三層:頁碼
(1) 檔名長度共8bytes,依原書內容頁碼編頁。
例:第一頁 → 00000001.tif
(2) 內文第 1 頁前面之各頁(即非正文部份),如封面、目次、封底等,請自封面起依序計數,頁碼第一位加「a」以區別之,如:a0000001.tif,a0000002.tif...
(3) 內文後面多出且原本未編頁碼之各頁,但與前面之本文有關(如附錄、圖表、參考資料等)請依原文最後之頁碼續編。
(4) 原文編有頁碼或實際有佔頁碼但未編頁碼之空白頁或廣告頁等請仍依原順序編碼掃入。
(5) 原文未編頁碼且為多餘之空白頁(亦即不佔頁碼)請予跳過不掃。
(6) 內文中之插頁,如原文未編頁碼,則於接續之前頁後加“_”連續編碼。如:在86 頁至87 頁間插頁 2 頁但未編碼,請以「000086_1.tif」、「000086_2.tif」編號。 (7) 原文若分左、右版面頁碼者,左版頁碼需以L(小寫)區別,右版頁須以R(小寫)區別。
例:頁左133
檔名為l0000l33.tif
例:頁右12
檔名為 r0000012.tif
(8) 正文若同時有兩組頁碼標示者,例如一組各章節從1 編頁,一組為總頁碼者,則掃描取該書冊目次所標示之頁碼為準。
(9) 頁碼編排有疑義應於掃描前詢問館方負責人員。
參考資料
參與研發單位:國家圖書館
提供單位:國家圖書館
使用單位:國家圖書館